通过五年接续努力,实现“十个走在全国前列”,引导和带动全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迈入全国一流方阵。
一是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政府依托”,切实提升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为目标,推进行政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审查审核、复议应诉工作,以助力推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监狱工作标准化、法治化、现代化,以建成“新型现代文明监狱”为目标,推进监狱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四是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深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五是坚定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全面提升现代化戒治能力和水平,以实现戒毒工作核心业务引领示范为目标,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六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供给机制,以“全时空、全业务、一体化”为目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走在全国前列。
七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传承发扬法治文化,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八是持续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充分整合基层法治资源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建设全国一流司法所为目标,推进司法所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九是全面提速“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统筹推进业务、技术、数据融合和平台系统整合,以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服务效率和决策科学化水平为目标,推进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十是加强队伍分类管理,深化四化建设,以“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推进队伍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