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厅政治部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启动了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一、认真研究部署,明确督导检查工作要求
按照李仲彬厅长关于加强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督导检查的要求,厅政治部拟制下发了《关于开展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全系统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督导检查工作由厅领导带队,分为11个工作组,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分赴各市州进行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重点上,一是突出活动的动员部署。重点督导检查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民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推进会议精神的情况,看是否召开了学习、动员会议,对活动的要求特别是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是否做到了全员传达、全员知晓。二是突出“八件实事”的落实。重点督导检查对《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看是否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阶段目标和推进措施,是否进一步细化了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具体工作方式和保障措施,是否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坚持了政务、警务、狱务、所务公开,组织开展了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活动,是否向社会公布了服务事项和电话。三是突出纪律作风的督察。重点督导检查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具体情况,看执法执业为民的理念是否坚定,群众观念是否牢固,服务群众的作风是否务实,履职尽责是否到位。
二、细化工作流程,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厅政治部研究制定了《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督导检查组工作方案》和《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督导检查组项目表》,进一步明确了督导检查的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在督导检查方式上,采取“一看、二听、三评”。即,深入所督导市(州)辖区内的县(市、区)司法局、监狱、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政务中心司法行政窗口、司法所等基层一线和窗口服务单位,现场查看“八件实事”落实情况。听取群众和属地党政机关对“警民亲”活动和落实“八件实事”的总体评价以及意见和建议。对一线督导单位进行现场点评,及时交换督导检查意见和建议;召开会议对所督导市(州)辖区内各单位开展“警民亲”活动和落实“八件实事”进行集中点评。在督导检查内容上,对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警民亲”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实施意见》以及李仲彬厅长对“警民亲”活动以及落实“八件实事”的有关要求,对督导检查的内容细分为3个方面22条47个小项,实行表格式管理,逐项对照督导检查。
三、召开联络员会议,进行督导检查工作部署
8月24日上午,厅政治部组织召开了各督导检查组联络员会议,对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督导检查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就督导检查工作中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一要注重一线督导的面。督导的基层单位要有代表性,要尽可能涵盖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二要注重发现典型。利用此次督导检查,大力挖掘先进典型和各类新闻线索,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出整改要求。先进典型要有说服力,存在的问题要找准。三要注重督导总结。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要认真总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形成内容翔实,数据准确,有典型、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四要注重外宣督导。要加强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单位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要重点督导“警民亲”活动网络专栏建设、管理以及内容更新等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网络载体的建设和应用,提升对外宣传效能。要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积极与各级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五要注重联络沟通。各联络员要进一步了解该片区司法行政单位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八件实事”的总体工作情况,为督导检查做好准备。同时,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与督导检查片区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反馈活动信息,做好活动日常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