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四川代表队庆功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1-09-26 15:17    浏览量:[]

功夫不负有心人 众人拾柴火焰高
吃苦合作奉献精神激励我省律师在论辩赛中创佳绩
——省司法厅举行“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
四川代表队庆功会

 

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领导与四川律师代表队成员合影

 

    9月23日下午,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为载誉归来的“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四川代表队举行了隆重的庆功会。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仲彬,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昌斌,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沈华伦,省律协会长刘守民等领导到会祝贺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本次论辩大赛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检察官协会协办,9月14日至17日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最高检派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六支公诉代表队参赛,六支律师参赛队则分别来自广东、辽宁、上海、北京、浙江和四川。大赛共分两轮。在第一轮半决赛中,四川律师队迎战实力强劲的江苏公诉队,我省律师队以雄厚实力和默契配合获得总分第一名的佳绩,顺利晋级;第二轮总决赛在一路过关斩将的3支公诉队和3支律师队中展开。我省律师队对阵重庆公诉队。经过激烈角逐、顽强拼搏,我省代表队最终获得“团体二等奖”,队员刘星和霍子诗则分别获得“最佳论辩奖”、“最佳风采奖”。
    庆功会上,省律协副会长、我省律师代表队领队何敏汇报了四川律师代表队选拔、组建、集训、参赛的有关情况;沈华伦主任宣读了省厅给予刘星等四位参赛队员记三等功,给予何敏等六名领队、教练员、队员嘉奖的决定;省律协秘书长蒋玉春宣读了省律协对霍子诗等十名参赛队员、工作人员和省律协四个部门通令嘉奖的决定;李仲彬厅长等省厅、省律协领导向立功受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奖章、奖状和奖金。
    四名荣立三等功队员发表了发自心声、感人肺腑的获奖感言。刘星律师一句“我参加了,我展示了,我成功了!”彰显了青年律师面对人生的无数次挑战时的无畏、自信和骄傲;霍子诗律师以“昨天、今天和明天”为题的演讲,表现了四川律师特别能吃苦、敢打敢拚,为四川律师荣誉而战的使命感;衡静律师的温婉细语,道出了队友之间在训练中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相互谅解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情结;而刘锋律师的发言,则道出了领队、教练员、队员及大量“幕后英雄”为这次大赛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
    李仲彬厅长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这次我们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律师代表队参赛,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非常不容易,省厅对此十分满意。在分享大家成功喜悦的同时,感受颇多。最深的有两点:一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接到司法部、全国律协通知,到组队、训练、参赛,两个多月的日日夜夜、分分秒秒、点点滴滴,都包含了四川律师代表队全体队员和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成绩是心血和汗水浇灌出来的。大家都是有心之人。只要有心,用心想事,用心干事,就没有干不成的事。二是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两个多月,大家一步步走来,取得胜利,体现了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队内的分歧和争辩是好事,是拾柴、是鼓劲、是加油,所以火焰才高。李仲彬厅长把四川律师代表队争创佳绩的过程概括为三种精神:一是吃苦精神。只有两个多月时间,面对的是检察系统的论辩高手,没有拚搏精神,没有吃苦精神是不行的。二是合作精神。大家不分彼此,不分你我,尽管有争论,有意见分歧,但都是朝着一个方向,为着同一个目标。任何一个团队都离不开合作精神,各自为阵是不能成事的,没有合作意识的人,是不快乐的,是狭隘的、孤独的。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出战斗力,才能获得成功,才能创造佳绩。三是奉献精神。在代表队中,有的放弃了送子女出国求学的行程,有的几度推迟婚期,有的亲人离世无暇顾及,更多的律师业务受到影响,牺牲了挣钱的机会。如果没有奉献精神,根本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绩。李仲彬厅长号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都要学习他们的吃苦精神、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以此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和发展。
    陈昌斌副厅长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好仲彬厅长重要讲话精神,保持荣誉,再接再厉,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和服务为民理念,大力弘扬仲彬厅长厅长倡导的“三种精神”和公益精神,在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警民亲”活动和落实“八件实事”行动中,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承担更多的公益服务,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作出更大的贡献。
    刘守民会长也在会上讲了话。出席会议的还有省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省律协有关负责同志及成都地区律师代表共80 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