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姚正奇率督导组到遂宁
检查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贯彻落实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随同督导检查组在船山区召开贯彻落实“八件实事”座谈会。
9月7日至8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姚正奇率督导组在遂宁市督导检查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工作情况。督导组分别听取了遂宁市司法局、射洪县司法局和船山区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当地三个基层司法所、两个人民调解中心、四家律师公证机构和一个司法鉴定中心落实“八件实事”有关情况,召开了三个座谈会,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和登记。
督导检查中,姚正奇副厅长对遂宁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贯彻落实厅党委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各项工作,包括思想动员、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和取得的初步成效等方面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着重强调贯彻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要在认真研究“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大有作为”上下功夫。一要树立长期任务的观念。要广泛持久深入地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不断深化认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将教育和动员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贯穿于落实“八件实事”的每一个阶段。二要突出重点,在狠抓落实、多出成果上下功夫。要抓住本地区的特色亮点,深入研究策划,“一事一主体”、“一事一方案”,切实抓出成效。三要加强总结宣传,在大有作为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创新思维,挖足潜力,打造品牌,认真研究“八件实事”落实过程中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好人好事和成效成果。充分利用党报党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互联网、政法专网等平台,大张旗鼓地宣传我们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力,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