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省司法厅到德阳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11-10-25 08:43    浏览量:[]

立法调研畅所欲言 法律援助扶弱维稳
——省人大、省司法厅到德阳开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案)》立法调研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案)》立法调研组在德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调研。


    10月8日至10月9日,省人大内司委主任谢昆、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昌斌率省人大、省司法厅有关人员到德阳开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案)》立法调研,德阳市人大、德阳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全程陪同调研。德阳市司法局汇报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并就修订案提出了建议。德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出席调研座谈会。
    在调研座谈会上,德阳市人大法工委、市法院、检察院、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青妇残以及德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等部门负责人纷纷发言,充分肯定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必要性。各方一致认为《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德阳法律援助成效显著,形成了全市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管理规范的格局。但随着全省法律援助事业的迅速发展,条例的有些规定已经有了滞后性,此时对条例作出全面的修改和完善非常及时和必要。各参会单位针对修订案的具体条文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特别是对法律援助性质、机构设置、援助事项范围、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经费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总体上认为条例修订案有很多亮点,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参会人员的发言得到了省人大和省司法厅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参观考察了德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详细了解德阳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仔细查阅援助案件台账,并与受援人举行座谈,征求对《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的意见。
    调研结束时,省人大、省司法厅、德阳市人大领导对德阳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希望德阳市司法行政能够借助条例修改之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争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