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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治方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首次会议
暨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治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圆满召开
2009年6月19日上午,我院在学院总务处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治方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首次会议暨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治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学院教务处调研员牟一零、刑事司法系副主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安宁、刑事司法系心理咨询教研室主任黄通勇、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主任宗焱和刑事司法系刘娟、王晓刚等专业课教师与来自我省行业第一线的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政委刘英斌、成都监狱副监狱长刘斌、四川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宋雄伟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刑事司法系副主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安宁同志主持。
会议第一单元,首先由牟一零调研员和安宁主任亲自为与会的外聘委员颁发了聘书。
接着,安主任就学院心理矫治(罪犯心理矫治方向)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向与会委员进行了介绍,尤其是就2005年该专业开设以来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作了重点说明,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队伍、实践条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之后,牟一零调研员就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的精神进行了强调说明;心理咨询教研室主任黄通勇就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治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了说明。
会议第二单元,是外聘委员就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治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表意见。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会议前一周,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已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讨论稿交给一线专家审阅,与会委员都是有备而来,因此,论证会现场气氛非常热烈,与会的委员针对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治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实际,毫无保留地发表了中肯的、诚挚的、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比如刘英斌委员提出,学生的实习应该根据监所实际工作任务,进一步的加以量化;应该考虑社区矫正工作地实际需要,考虑开设相关实用性课程;宋雄伟委员提出,学院的专业课教师,必须充分地熟悉监所业务工作;学院应该加强外聘兼职教师教学技能的培养;刘斌委员强调,必须加强学生作为一个社会合格公民的教育;牢固树立“心理咨询”必须融入刑罚执行全过程的科学理念;学生的顶岗实习时间必须达到教育部最少半年的要求。其间,与会的校内专业课教师还与外聘委员进行了交流。
外聘委员发言后,安宁主任表示,学院及刑事司法系将尽快把各位委员、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完善中,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治方向)专业的建设,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①与行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比如,将一些实务性强的专业课程的教学,下沉到监所一线,在干中学、学中干,学练结合,充分实现学、练、战的三位一体。②与行业共同开发编写教材,尤其是实训实习指导书。③加强教学队伍的建设。尤其要加强青年教师与行业的联系;加强兼职教师的教学技能的培养。④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境的建设。关键是要抓住灾后重建的机会,完成初级的校内实验实训环境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实习基地的建设。将心理咨询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真正实现为社会和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目标。
最后,牟一零调研员代表学院领导向与会的外聘委员表示衷心地感谢,并希望大家继续关心、关注学院专业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