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访问学者”来我院工作
发布日期:2011-03-28 16:57    浏览量:[]

首批“访问学者”来我院工作

 

近日,司法厅从监狱系统选派的5名同志及劳教系统2名同志,作为访问学者到我院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7名同志在学院新学年开学之际全部来学院报到,开始了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工作。

建立“访问学者”制度,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一体化、干部培养交流新的重要举措。按照刘作明厅长加强管理和加强培养的指示,对首批来院工作的访问学者,学院党委十分重视,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了“访问学者”以教学科研为主兼顾学管行政工作的培养管理模式。教学科研方面,主要以监狱劳教管理相关专业领域为主兼顾个人专业知识背景和工作岗位经历确定担任课程,原则上“访问学者”的教学关系确定在刑事司法系;同时采取“导师制”,由学院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教授作为教学科研指导老师,以利于“访问学者”们完成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实践经验向理论层面的转变,尽快进入教学科研角色。具体安排为:上半年着重进行教学方面的知识、技能、方法以及研究方向、课题等方面的指导工作;下半年走上讲台讲授一门专业课程,完成所选科研论文并在学院两年一届的科研年会上作大会交流。学管行政工作方面,根据个人的工作岗位经历和实际情况,担任学院中层系、部领导助理挂职锻炼,列席学院中层干部会议,参与系、部决策管理工作。会上决定了7名同志的挂职职位,还对访问学者的津补贴,生活、工作环境落实了相关配套措施。

随后学院召开了欢迎座谈会,学院党委成员、相关处室(系部)领导和访问学者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何华书记首先代表学院党委行政对访问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省厅选派的监狱(劳教)副职后备干部作访问学者提出要求:一要加强教育培养和全方位的锻炼,实行教学科研和管理双肩挑,上半年做教学准备,下半年走上讲台;二要尽力做好大家的食宿等生活方面的安排,解决好挂职期间的相关待遇问题。学院政治部李灿主任宣读了川司政【201115号文件及川警院党委【20112号《关于陈泽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其中3名同志任处室主任助理,3名同志任系主任助理,1名同志任辅导员。陈志林副院长就教学管理工作做了安排和要求,7名同志的教学关系划在刑事司法系,将根据个人的工作经历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课程安排,并选派指导老师帮助完成课程开发,年内完成一篇科研论文。刘志刚副书记对学生管理工作做了安排和要求,并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多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张大立副院长指出,在挂职锻炼期间要好好学习,充实自己,要站在积极、正面的立场处理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多提宝贵意见,加强相互交流。李灿主任强调,一要按各位领导的要求,结合岗位做好挂职期间的工作,同时也要有所收获;二要搞好交流,互通信息,共享锻炼成果;三要遵守纪律,发挥标杆作用;并表示政工部门作为“干部之家”努力做好服务工作。随即,访问学者各自做了简短发言,表示服从学院的安排,在此期间会努力做好岗位工作,充实锻炼自己,同时也感谢学院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的关怀和照顾。最后,何华书记在总结中指出,“访问学者”制度,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厅党委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使大批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后备干部得到多方位的锻炼,同时也将监狱、劳教系统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到学院来,带上讲台,在访问锻炼期间要求做好“四个一”:干好一个行政工作、管好一个学生中队、上好一门专业课、完成一篇学术论文。

目前,6名访问学者正以积极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当中,学院也将一直关注和帮助他们的学习和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圆满完成首批访问学者的挂职锻炼任务,向省厅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