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我院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招标代理入围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ycg202403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数量:6家招标代理入围供应商(成都、德阳各三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特定条件第1项,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截图打印件。
注:所有承诺函、复印件、打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三、委托权限、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权限:
1.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2.依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时),组织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3.依法通过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4.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5.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
6.依法组织报名和发售采购文件;
7.依法组织采购活动(开标、评审等);
8.根据项目需要组织采购答疑等;
9.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15年;
10.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11.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2.整理、归档招标项目资料;
13.负责对询问、质疑、投诉的答复;
14.其他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自愿为采购人提供项目代理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对代理事项的合法性负责,维护采购人利益。
2.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和授权,委派固定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团队,组织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固定项目负责人的变更,须采购人同意。
3.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的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排除含有的歧义、前后矛盾、未表述完整、倾向性条款,同时应当提出合法性合规性的依据及建议;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编制承担主要责任。若质疑或投诉成立,而代理机构未事先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代理合同,并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代理机构被财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业整顿,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代理合同。
4.若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等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必须送交甲方书面确认。
5.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组织委托项目的开标、评标,并负责采购活动现场的组织工作。
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7.项目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评审报告复印件和中标(成交)结果确认函,经采购人书面确认采购结果,方可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8.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人送达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副本二套,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副本一套。
9.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潜在供应商;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0.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答复,由代理机构提供相关参考回复意见,经采购人确认后回复;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答复,由代理机构依法回复。
11.采购过程中发现相关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财政部门和采购人通报。
12.负责相关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在项目结束后两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完整的备案文件资料。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及采购人内部采购制度及政策,对用在政府采购项目及采购人委托的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资料应当妥善保存,汇编成册,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采购资料进行抽查。
14.适时向甲方开展必要的采购业务培训和政策咨询,自愿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15.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修正意见及时对项目文件做出调整。
16.依法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采购代理相关业务,法律法规未规定以及采购人未授权的事项,不得越权代理,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
17.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应及时向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18.代理机构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及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公平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19.代理机构在执行政府采购代理活动过程中,若因采购法律法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执行违规,以及工作人员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采购法律法规的,由代理机构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此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三条执行》)。
20.采购人原则上每年大致为所有入选代理机构依据项目金额平均分配项目,但采购人会根据各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调整分配。采购人不保证三年项目的最低规模,也不保证库内代理机构每次项目代理均不亏损。
四、代理服务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计费以单个招标项目(标段)为一个计费单位,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该项目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报价时的价格予以明确,多收或违规收取的后果由代理机构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发售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费用须统一按照每份标书计费,但最高不得超过400元。
五、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人工、公告、交通、食宿、保险、安全、税金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为一次报价,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现场统一提交。
3.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投标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统一递交。
5.成交要求。
(1)成都、德阳综合得分分别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如不能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责任与义务,采购人拥有随时单方面终止招标代理协议的权力。
6.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采购项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入围供应商
序号 |
最高限价 |
单项报价限价 |
供应商报价 |
1 |
无预算项目 |
5000元 |
|
2 |
30万元以下 |
3000元 |
|
3 |
30--50万元 |
4000元 |
|
4 |
50--100万元 |
8000元 |
|
5 |
100--200万元 |
10000元 |
|
6 |
200--400万元 |
15000元 |
|
7 |
400--600万元 |
20000元 |
|
8 |
600--800万元 |
25000元 |
|
9 |
800--1000万元 |
30000元 |
|
10 |
1000万元以上 |
35000元 |
|
供应商报价合计: 元 |
说明:1.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2.每项报价以百位以上整数进
行报价,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项单项报价的限价。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六、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20分 |
招标代理服务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各项报价之和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0%×100 |
2 |
人员配备 |
14 |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 1、代理机构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至少派驻1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项目经理,得2分;提供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起算)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2、项目经理具备6年及以上采购代理工作经验的,得3分;每少1年扣0.5分。 3、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具有政府采购相关培训合格证明或工程建设招标从业人员资格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 二、代理机构人员配置: 1、代理机构人员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财政部专家库专家证书,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投标单位对应人员社保证明或在职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2、代理机构人员具有工程招标或工程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证书的,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投标单位对应人员社保证明或在职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3、为本项目配备了专业法律顾问的得2分(提供法律顾问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有效期内的聘任协议复印件予以证明) |
3 |
服务保障 |
20分 |
1、代理机构需提供自有专家库构成说明材料,材料中需要说明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库的规模、专业覆盖范围、对应专家人数、专家抽取及管理办法等内容。已建立自有专家库,并提供说明材料的,得1.5分;自有专家库采取电子化抽取的,得1.5分(提供电子抽取平台截图,加盖公章)。 2、提供招标代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每一项制度有缺陷的,每一处缺陷扣0.25分,扣完为止。(以文件和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缺陷是指:针对性不强、套用、不完善等) 3、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总分6分,实行倒扣分)。2021年1月以来,被通报、曝光、责令整改、投诉成立等,每次扣1分,直至6分扣完为止。(由供应商主动提供被通报、曝光、责令整改、投诉成立等的时间及具体事项,以单次单项进行计算;如不存在上述情况,以承诺函进行承诺;对存在曝光情况,但不如实全面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面取消成交资格或终止代理合同;以采购人查实或包括其他供应商在内的其他组织、人员提供证明证实时间为准) 4、具有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监督室、档案管理场地、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得6分。注:须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且租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租赁合同不予认定)、提供服务场地图片等相关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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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方案
|
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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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制定具体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方案,②服务流程、服务保证,③保密与廉洁措施,④进度保障方案,⑤突发事情解决预案,⑥特色服务方案,⑦人员配备方案等,每提供一项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有错误或有缺陷的扣1分。 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是指服务方案不明确、人员职责交叉或混乱、实施思路与本项目不匹配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套用其他项目方案等情形,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不完善等。 |
5 |
业绩 |
16分 |
1、投标人2021年1月以来有类似履约经验的,提供年度代理协议,每有1个得1分,最多10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以来具有工程招标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3、近3年内年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誉”类反映企业诚实守信,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6 |
投标文件 规范性 |
2分 |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清晰,评分内容响应按照本项目评分标准顺序,依次、明确响应的,得2分,未做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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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双休日除外);本次采购采用邮箱方式报名,邮箱地址:1033015217@qq.com;投标人以收到邮箱回复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包括:(1)报名项目;(2)投标的代理区域:成都或者德阳;(2)报名供应商全称,附发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发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发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投标的代理区域采购活动。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时,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一套即可)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5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不能证明其参加开标合法身份的,恕不接受磋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鲜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7、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电 话:19981657937
9、业务咨询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9981636777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