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高压供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高压供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低价中标)
3.项目预算:47000元
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双东镇规划青衣江东路与蚕丛湖东路交汇处东北角。
服务内容:编制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高压供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并当地供电部门审图通过。
二、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内容及相关的电力和土建部分等设计及预算。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按招标人要求科学合理的进行预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设计费用等内容。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做局部调整。
三、工程设计及预算时限:
设计服务期包括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及验收投入使用和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过程工程建设周期。
1、方案设计文件:委托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2、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预算编制:方案设计文件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正式预算文件: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后7个日历天内。
4、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5、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手续办理。
注:工程设计最终服务期及节点周期以满足招标人总体工作计划要求为前提。
四、工程设计及预算要求:
1、设计内容:
(1)必须满足招标人设计要求;
(2)必须执行国家现行设计规范;
(3)必须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工程的批复文件;
投标人在出具设计成果(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和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前,其设计成果均需征得招标人的确认。
2、设计标准:应按照国家及四川省现行规范及标准。
3、按照该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工程设计成果不仅要满足招标人的要求,需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含电力部门)。注:工程设计成果必须在委托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含电力部门),如非甲方原因未能通过审查的,委托合同作废,甲方不承担中标方任何损失。
4、工程设计及预算数据应准确,须在常规编制范围内(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预算进行审查)。
5、工程预算需按照招标人资金来源要求,采用最新版本编制,分项预算并汇总。
6、本工程的设计和预算为汇总报价,不分开报价。
五、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一)资格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行声明未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无违法行为且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本项目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类似变配电工程设计业绩1项(此项不满足的,作废标处理),附设计合同复印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须出具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执业证复印件,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相关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专家费、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和因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或规范发生变化须对报告进行修改或相关监督部门认为应对修改重新审查时的重审费用。
2.本项目为一次报价,现场统一提交,报价为最终报价。
3.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单,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5.报价文件密封装袋,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递交。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费用在设计图纸和预算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审图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寒假除外)支付签约中标价80%的服务费至中标供应商账户,剩余20%的服务费需配合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
八、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0日下午16:30分止(节假日除外);本次采购采用邮件方式报名(编辑邮件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高老师,邮箱:99006099@qq.com),投标人以收到报名回复邮件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及公司法人姓名,附发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发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发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0:00时,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10:0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4楼4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
7.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总务处项目办
电话:0838—2507609
8.业务咨询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9981649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