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附属项目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17:30    浏览量:[]

一、将招标公告中第二大点:“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二)投标人应该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为四川省财政厅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更正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将招标公告中第四大点:“评审要求”——第4点:“团队要求: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其他团队人员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其中1人具有土建和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更正为:团队要求: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1人具有土建和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成员应具有注册会计师等相应资质。

三、招标公告中第六大点:“报名、投标及开标”——报名时间延长至2023315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3179:30时,开标时间20233179:30时。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33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