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学院拟采取询价的方式采购化粪池、污水井清掏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化粪池、污水井清掏服务
(二)项目编号:jycg2021025
(三)项目预算:8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项目概况:
对采购人南北校区的所有室外污水井、排污管道、化粪池进行清掏、疏通和维修(如有损坏)服务。
1、项目内容:不同规格化粪池共10座,约1500m³;污水井共 165座;排污管道约1900m(以实地测量验收为准)。
2、负责清掏、疏通化粪池、污水井、排污管道等设施及相关区域,如上述清掏项目损坏则负责维修(单价超过1000元的,由采购人承担)。
3、施工由采购人提供水电(需动力电380V)。
4、工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指定之日起10日内完成项目任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化粪池清掏等相关营业范围。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人的要求——第1项和(二)本项目特定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注:营业执照载明期限的,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3、4、5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四川省关于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相关规定及标准通知执行并结合实际,要求如下:
1、清掏工作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应在10日内完工。中标供应商应在清掏前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施工时间,最终由采购人指定进场日期。进场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供应商安排项目负责人跟班作业,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安全文明施工。
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日期进场施工,采购人将从工程款中扣400元/天的违约金;若5天后仍未进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化粪池:按化粪池清掏相关技术要求与安全规范进行清掏作业,清掏须采用吸粪车机械作业,如吸粪车未能到达的须采用人工作业;化粪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污渍清运不得有泄漏;清洗完后放回化粪池井盖,并保证化粪池井盖完好;用清水冲洗保证工作现场及清运路线干净;清掏后保证每个化粪池底无粪渣、泥沙等沉积物,化粪池底部蓄水及粪便结痂厚度不超过5cm,排污通畅不堵塞管道,不溢出污水,无安全隐患;若突发沼气超标报警或堵塞溢流等,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2小时内到场疏通、清掏处理,并保证化粪池井盖完好。
4、排污管道、污水井:清洗疏通后,排污管道和污水井内无粪渣、泥沙等沉积物,排污排水通畅无溢流,保证管道、井盖完好无安全隐患。
5、对化粪池进行彻底清理,沼气释放,清掏必须见底。
6、对排污管道、污水井进行彻底疏通清洗。管网土方沉降在2年售后服务期内,由中标供应商进行修复。
7、清掏完后必须更换生化填料如生化球(生化球须符合相关规定)、生化网格等。
8、本项目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生产规范施工作业,须在施工前首先打开每个井盖,通调、排风、确保池内空气流通;工人下池清渣时必须穿戴防护工作服,并穿戴安全带及安全绳下池作业,配置各种辅助劳保用品确保安全;施工现场采用彩条布封闭作业,悬挂醒目安全标志,设置隔离带或警戒带。
9、粪渣及垃圾全部打包外运,打扫施工现场内周边环境卫生,并进行消毒处理。
10、施工作业完成后,恢复原有的设施和配置,并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方可撤离。
11、售后服务期限:2年(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涉及化粪池、污水井及排污管道堵塞、污水外溢等故障,中标服务商应在接到采购方电话2小时内到场疏通、清掏处理,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四、施工风险责任
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施工作业过程发生及施工人员出现的安全、意外事故负全责,造成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五、验收与结算
1、验收:采购人聘请专业人士会同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验收。中标服务商制作《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清掏验收单》(一式两联),双方分别保存作为验收、付款依据。
2未按规定工期施工完毕交付验收,将扣除400元/天的违约金。
3、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服务商提供规范票据,按采购人财务制度要求分2次予以结算。施工完成验收后结算80%,2年售后服务期满后结算20%。
六、报价及成交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费、风险、机具磨损、主辅材料(单价超过1000元的,由采购人承担)及稅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维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单,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5、报价单单独装袋密封,不得与资格和技术响应文件混装。
6、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项目名称:化粪池、污水井清掏服务
服务内容 |
价格 |
完成时限及售后服务期限 |
备注 |
污水井、排污管道、化粪池的清掏疏通和维修 |
小写: 大写: |
指定之日起10日内完工;售后服务期间2年 |
|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
时间:
七、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因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原因,本次采购采用短信方式报名(编辑短信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骆老师,电话:19981657937),投标人以收到报名回复短信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及公司法人姓名,附发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发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发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7月26日下午15:00时,开标时间2021年 7月26日下午15:0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4楼4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以证明其具有参加本项目采购事宜的合法身份。
6、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19981657967 )
7、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电 话:0838—2510525
8、业务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8—251453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