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2023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5 16:28    浏览量:[]

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我院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家2021-2023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商

2、项目编号:jycg2021010

3、 项目情况介绍:学院全年零星维修工程送审总价约150万-200万,零星工程个数20-30个(以最终送审为准)。

4、服务期限:3年

5、预算经费:40000.00元/年,3年共计120000.00元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截至竞争性谈判当天)

2、拟委派本项目主审人员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主审人员由本企业交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5个或5个以上),如合同协议书、竣工结算审核确认表;(类似项目为房建、安装或零星维修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2、对投标人的要求2-5项提供承诺函;(如事后发现失实的,取消中标资格及合同)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主审人员资格证,提供注册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主审人员由本企业交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5个或5个以上)的证明材料

8、公司法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属于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授权委托证明(加盖鲜章)及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服务内容

除基本建设项目以外的学院内拆除、维修、改造、装修等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五、服务质量要求

遵循“客观公正、依法审核”的原则,按委托单位要求进行审核,服务方应于委托方提供审核所需全部资料后10天(工作日)之内出具审核报告;一年内超过两次未按时完成审核报告的,学院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并要求受托方承担违约责任;审核报告的审定金额经复核审减率超过3%的一次扣减当年总审核费用的10%;实际参与工程结算审核的主审人员必须为投标时提供的主审人员,如主审人员发生变更必须提前告知业主方同意,并委派与原主审人员具有相同资质的人员继续工作。

  1. 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各投标人根据(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报下浮比例。

    2、中选单位根据川价发(2008)141号文第9项“审核竣工结算”按本次中标报价计费;审计费用按公历年度结算,凭发票支付。

    七、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咨询的人工、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2、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单,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4、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递交。

    5、分两次进行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第一次报价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第二次报价待与全部合格供应商谈判结束后,现场报价。

    6、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第一次)

收费依据

下浮率

备注

按川价发(2008)141号第9项审核竣工结算



供应商名称(盖章):

公司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报价单(第二次)

收费依据

下浮率

备注

按川价发(2008)141号第9项审核竣工结算



供应商名称(盖章):

公司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八、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8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原因,本次采购采用短信方式报名(编辑短信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骆老师,电话:19981657937),编辑内容:①供应商全称及公司法人姓名,②报名项目,③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受委托人的,开标当日需提供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日15:00时,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15:00时。各投标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4楼4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话:0838—2510525

6、业务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8—2504526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标办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