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和《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家维修改造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实训楼、图书馆等建筑物维修改造
(二)项目编号:jycg202100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预算:180000元,最终根据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授权代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于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资格条件第2、3、5项提供承诺函;
3、资格条件第4项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特定条件第1项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5、特定条件第2项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服务商公章(鲜章)。2、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三、工程量及技术标准
详见附件。
四、质量及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四川省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延迟验收的,时间顺延)
2、施工所需原材料均采用市场中端及以上材料,中标供应商选择原材料,需经采购人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施工内容、材料等,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3、中标供应商拟安排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9年至今为其缴纳的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况下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资料,应包括:说明响应产品的保质时间、保质期内的注意事项、服务响应时间等。(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无偿进行维修整改;中标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注:以上所有要求为本次采购活动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五、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此次维修改造项目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包括材料价格风险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查勘和研究;如有不明确之处,采购人及时予以解答,以便于投标方在开标时作出合理的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在合同签订和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对招标文件理解有误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工期的要求。
投标人踏勘现场及答疑会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10点。
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404室,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19981658006
六、验收与结算
1、验收:采购人聘请专业人士,会同工程监理公司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要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印制规范的验收单,一式两联,双方分别保存作为验收、付款依据。对照工期要求,每延误一天,扣减总成交金额1%。
2、结算: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以最终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方开具的有效票据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一年质保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而中标供应商不能及时解决,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并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增加或增项等情况(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所有价格应按本次响应文件报价中的价格进行计算。
七、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人工费、运费、税费、主辅材费等包干报价,本招标文件未提及的任何费用不得另计。
2、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单,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4、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递交。
5、分两次进行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第一次报价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第二次报价待与全部合格供应商谈判结束后,现场报价。
6、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第一次)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时间:
报价单(第二次)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时间: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6日;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本次采购采用短信方式报名(编辑短信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骆老师,电话:19981657937),编辑内容:①服务商全称及公司法人代表,②报名项目,③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受委托人的,开标当日需提供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10时,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10时。各投标服务商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投标及开标地点: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5楼5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服务商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格式自拟。
5、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电 话:0838—2510525
6、业务咨询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838—251453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标办
2021年1月22日
工程量清单.x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