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下半年绩效考核自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1 14:54    浏览量:[]

院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根据省厅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经学院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2011年下半年绩效考核自评工作,请学院各部门根据川警院(201123号文件精神,对照《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认真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于20111210日前报送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特别强调各部门的加分情况必须将原始资料一并报送,否则不予加分!

特此通知

邮箱:670275060@qq.com

                           院办公室

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