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共1个包,南校区教职工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
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参与本项目的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资格审查: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合格);
3、税务登记证;
4、相关资质证书及资格证明文件;
5、法人授权书;
6、授权代表身份证;
7、近3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以国家主管单位及三方权威机构开具的证明为准)。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法人公章的复印件(第5项收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自2015年2月9日至2月17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总务处购买。联系人:廖老师 0838-2514190 1528380459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会议室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