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2 08:59    浏览量:[]

各分工会、各系团总支: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体现学校特色有效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加强“五个校园”文化建设,学院决定工会牵头,团委承办,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院师生员工、校友、社会友人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含歌词、曲谱2项):

1、歌词应简洁凝练、篇幅适中、朗朗上口、催人奋进,能够体现学院的历史变迁、办学特色、校园文化,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与“忠诚、尚法、重能、强警”的校训精神一致,歌词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2、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旋律要求流畅优美、易于传唱,符合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

3、词、曲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在校生请注明所在系(中队、班级),校友请注明毕业年届。

4、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6--8月):动员宣传阶段。学院工会、团委通过通知文件、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海报、校友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20158--10月上旬):征稿阶段。各分工会、团总支分别收集本部门教职工、学生(包含校友)的投稿作品,将稿件师生分列。各分工会至少上报12份作品,各系团总支至少上报10份作品。作品于20151030日前上报,由院团委统一整理(电子档请发送SCJYTW@126.COM

第三阶段(201511月):评选阶段。学院工会和团委负责联系词曲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征集作品进行选拔、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主题展览。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立

1、学院根据征集内容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2名、3名;方案一经采用,学院将给予奖励。

2、将评选出的前六名作品进行公示,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现场投票、网上投票、试点传唱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形成最终方案后再决定采用。

3、此次征集活动设立组织奖,对组织得力、表现突出的分工会和团组织进行表彰。

五、本次活动成立“校歌征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校歌征集办公室(代章)
2015年6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