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车辆租赁(包车)服务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川司警采[2017]01号
二、招标项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车辆租赁(包车)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自行组织、综合评比
四、资金:以实际产生的租车费用为准
五、招标项目简介:(共 2包)
第一包:汽车租赁公司1家。
第二包:包车客运公司1家。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第一、二包共同条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场所位于德阳市区内;
2、第二包:包车客运公司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参加投标时需提供的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参加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4日16:00时,地点:学院南校区行政楼204
九、开标时间:2017年2月27日09:30时
十、开标地点:学院行政楼501会议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08382502461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网(http://www.sjpopc.net/)以公告形式发布。
2017年2月21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诺函(报名时提供)
2、供应商基本情况
3、汽车租赁投标人保险及风险承担承诺书
4、报价表
5、综合评分表(投标人根据评分表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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