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确定三家建筑企业为学院维修改造定点服务商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8 15:55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警院党委【2017】54号)拟定了维修改造工程管理方案。经2018年1月12日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形成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川警院【2018】9号)。按照该办法规定拟在德阳市区内通过业主组建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标的方式产生两家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和相关证照的施工服务商,一家具有消防施工资质的施工服务商。现公告如下:
一、维修改造工程的基本内容
(一)维修改造的服务内容和范围:承担学院范围内的教室、寝室、食堂、办公室、各类管网、公共区域的硬件设施,单项工程量清单在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维修改造工程。
(二)日常维修改造的造价:专业公司根据学院使用方或职能部门经批准的立项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由入围的三家服务商根据工程量报价清单,按照不同的额度不同的方式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在定点服务商中确定施工单位。
(三)日常维修改造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管理、支付与审计、监督与责任追究按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川警院【2018】9号)执行。
二、维修改造工程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在德阳市辖区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德阳市区内有分公司也可报名。(提供证件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公司。
(三)招两家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和相关证照的施工服务商。
(四)招一家具有消防施工资质的施工服务商。
三、评审相关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标的办法,产生三家服务商。其中,商务标占30%,技术标占70%。
(二)商务标根据专业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设定为20万元以下,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乘30%,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意竞标。
(三)技术标根据工程量清单制定施工方案,方案应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安全、科学、文明、快捷等编制维修改造施工方案,方案评为优秀的得70分;评为良好的得60分;评为一般的得50分。
(四)加分项目:提供近三年以来,有三个以上学校同类施工项目的加3分;两个以上加2分;一个以上加1分。(印证资料为项目合同复印件)
(五)通过评审小组最后计算得分,根据得分排序前两名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服务商和排名第一的具有消防施工资质的服务商。进行公示和实地考察,无异议,报经院领导同意后确定经营单位并签订合同。
四、投递招标文件事项
(一)有意者请于本月26日上午10时,带上证照和资质原件,不是公司法人的请带上法人委托书原件。需要密封装袋的资料:盖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文件及相关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施工方案以及加分项合同复印件等。提交相关资料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5楼会议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参与者可登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了解情况。
(三)咨询联系电话:0838--2514535  联系人:吕老师 廖老师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