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工作,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拟在德阳市区内通过业主组建评审小组,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产生一家造价咨询及监理服务定点服务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造价咨询、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ycg20190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5.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监理服务工作。主要涉及大小维修工程、园林绿化、屋面防水、校园监控、场地道路等工程。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在四川省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最近三年内,根据检察部门提供的查询档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二)投标人应该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外地机构已在德阳市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2.在德阳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
3.同时具备造价咨询和监理丙级以上资质,能为学院工程项目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及监理服务。
(三)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含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司相关资质复印件;
2.德阳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授权范围须明确;
3.外地机构在德阳市行业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
4.在德阳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需提供能为采购人开展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和监理服务的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书;
6.投标人应具备一般条件的第二项至第六项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及评审相关办法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产生一家造价咨询、监理服务供应商。
1.对按照最低收费标准计费的造价咨询服务,在3000元范围内进行自由报价。
2.投标人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下浮幅度不超过20%,由投标人在此范围内自行报价。
3.投标人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川价函〔2007〕169号)文件规定执行,下浮幅度不超过20%,由投标人在此范围内自行报价。
注:该报价将作为服务商中标后提供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时,收取费用的固定标准。
(二)评标方式:
1.造价咨询服务最低收费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2.造价咨询服务费率下浮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后执行比例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3.工程监理服务费率下浮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后执行比例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4.投标单位最终得分为三项报价得分之和,得分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排序。经评审小组审议确认,以得分最高投标单位作为拟成交供应商。
报 价 单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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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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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服务最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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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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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服务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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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 % 实际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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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服务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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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 % 实际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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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
供应商名称:
时 间: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3日,报名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20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10:00时,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10:0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投标及开标地点: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4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6.联系人:代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838-251453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标办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