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化粪池、污水井、排污管道清掏疏通及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03 11:41    浏览量:[]

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零星维修改造管理办法》,我院拟对化粪池疏通维修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南北校区的所有室外污水井、排污管道、化粪池的清掏疏通和维修(如有损坏)服务。施工中甲方提供水电(需动力电380V),乙方进入甲方园区施工应服从甲方的时间安排,严格遵守甲方园区内的规章制度。

1、项目内容:不同规格化粪池共10座,约1500m³;污水井共 165座;排污管道约1900m(以实地测量验收为准)。

2、负责清掏疏通化粪池、污水井、排污管道等相关区域,如上述清掏项目损坏则负责维修。

3、粪渣及垃圾全部打包外运,打扫施工现场内周边环境卫生,并进行消毒处理。

4、施工作业验收后恢复原有的设施和配置。

5、施工作业时发生爆炸或造成施工单位及第三方人身、财产伤害等一切损失,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且赔偿全部损失

6、费用实行包干制,包括税金、运费、工人工资、风险、机具磨损及各种辅材等。费用分三个阶段结算,工程验收后结算40%,半年服务期满后结算40%18个月服务期满后结算20%

二、项目编号:jycg201900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预算:16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化粪池清掏维护等相应资质;

2、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从事相应作业的营业范围。

3、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必须有通过年检的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四川省关于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相关规定及标准通知执行并结合实际规定如下:

(一)服务要求

服务方案:污水井、排污管道、化粪池、清掏疏通和维修(如有损坏)施工方案,工期承诺、保修服务承诺、安全生产方案与承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优惠条件等。

1、化粪池:按化粪池清掏相关技术要求与安全规范进行清掏作业,清掏须采用吸粪车机械作业,如吸粪车未能到达的须采用人工作业;化粪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妥善处理,污渍清运不得有泄漏;清洗完后放回化粪池井盖,并保证化粪池井盖完好;用清水冲洗保证工作现场及清运路线干净;清掏后保证每个化粪池底无粪渣、无泥沙等沉积物,化粪池底部蓄水及粪便结痂厚度不超过5cm,排污通畅不堵塞管道,不溢出污水,无安全隐患,若突发沼气超标报警或堵塞溢流等,应在接到甲方电话两小时内到场疏通、清掏处理,并保证化粪池井盖完好。

2、排污管道、污水井:清洗疏通后,排污管道和污水井内无粪渣、泥沙等沉积物,排污排水通畅无溢流,保证管道、井盖完好无安全隐患;突发堵塞溢流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两小时内到场疏通、清掏处理。

(二)技术要求

1、对化粪池、进行彻底清理,沼气释放,每次清掏必须见底。

2、对排污管道、污水井进行彻底疏通清洗。管网土方沉降在一年质保期内,由清掏单位自行修复。

3、清掏完后必须更换生化填料如生化球(生化球符合相关规定)、生化网格等。

4、施工前首先打开每个井盖,通调、排风、确保池内空气流通。

5、工人下池清渣时必须穿戴防腐工作服,并穿戴安全带及安全绳下池作业,配置各种辅助劳保用品确保安全。

6、施工现场采用彩条布封闭作业,悬挂醒目安全标志。

(三)清掏工作时间安排与保修服务承诺

1、清掏工作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应在30天内完工。具体时间应于清掏前先与甲方具体负责人取得联系,协商具体操作时间,并有具体负责人跟班作业,清掏完成后必须经具体负责人验收并签字后方可撤离。

2、中标方承诺,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内,保证做到一旦采购方出现管道堵塞、污水外溢等故障,中标方应在接到采购方电话两小时内到场疏通、清掏处理,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四)验收与结算

1、质量考核:若未按甲方规定的进场日期进场施工,从工程款中扣罚400/天的违约金;若5天后仍未进场,甲方将终止合同;若未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施工完毕交付验收,将扣除400/天的工程款。

2、验收:甲方聘请专业人士会同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验收。乙方要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印制规范的清掏验收单,一式两联,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作为验收、付款依据。

3、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甲方财务制度要求分三次予以结算。

七、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人工费、运费、税费、主辅材费等包干报价,本文件未提及的任何费用不得另计。

2、分两次进行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第一次报价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第二次报价与全部合格供应商谈判结束后统一提交。两次报价分别密封装袋。

3、报价单单独装袋密封,不得与资格和技术响应文件混装。

报价单(第一次)

名称

金额(万元)

完成时限及售后服务期限

备注

污水井、排污管道、化粪池的清掏疏通和维修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时间:

报价单(第二次)

名称

金额(万元)

完成时限及售后服务期限

备注

污水井、排污管道、化粪池的清掏疏通和维修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时间:

八、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1964日至65日,报名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203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报名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逾期不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610日上午10:00时,开标时间2019610日上午10:0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投标及开标地点: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4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838--2516977

技术服务等参数咨询:陈老师,0838-251453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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