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11-15 17:12    浏览量:[]

为保障学院举行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根据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在学院举行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单招)、国家级各类考试(如司法考试、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自学考试等)、学院各类课程考试等。

学院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按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件Ⅱ级)和重大事件Ⅰ级)两个等级。

一、事件分级

(一)一般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考试安全事件(Ⅱ级):

1.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

2.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3.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

4.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

5.考试过程中,考试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

6.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

(二)重大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考试安全事件(Ⅰ级):

1.考试期间发生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2.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4.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

5.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6.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院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考点或系、中队应立即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学院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

2.考试期间发生战争、突发性恐怖事件、自然灾害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做出停考、缓考或其它处置措施。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学院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学院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实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采取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应急处理,应采取措施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应急处理措施包括: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考试时,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作废等。

4.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协助进行泄密事件调查。

如果在命题过程中发生试题泄密,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启用第二套备用试题;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

如果在试卷印制、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提前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泄密,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考试照常举行;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已考科目成绩无效。

5.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其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时,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学院考点,殴打学院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6.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院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或学院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

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更正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点和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其试卷上需更正的题目旁边注明“更正前交卷”字样,并按照国家或学院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

7.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时,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并视情况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

如果考试机出现死机、掉电、病毒或软件故障时,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监考教师应立即安排考生在备份机上进行考试,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并视情况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

8.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或一般事件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9.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和相关考务人员应根据事件等级和危害程度,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置。

10.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负责。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