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青衣江校区深化完善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5 17:45    浏览量:[]

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我院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青衣江校区深化完善项目监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青衣江校区深化完善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jycg202405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9.6万元;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计算。

5.项目概况:(1)本项目的具体监理服务项目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青衣江校区继续教育部部分房间改造项目(280万元)、青衣江校区BC区地面铺装项目(316万元)、继续教育部教学区空调强电及冷凝水改造项目(约51万元)、青衣江校区安全防护隔离网、学生宿舍阳台封闭及1#楼广场铺装项目(约300万元)、警务站修建项目(约100万元)等。(2)监理服务项目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青衣江东路一段333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人的要求第1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特定条件第1项,提供有效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

注:所有承诺函、复印件、打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三、监理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1.监理服务范围:承担工程设计阶段的技术咨询,施工准备、施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全部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工程进度、工程造价控制(包含但不限于审核分段结算和竣工结算、设计变更经济分析、材料和设备价格咨询)、水土保持监理、设备监造、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内部关系组织协调、配合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中介机构的审核工作等。

2.监理服务期:同监理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的设计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3.供应商需提供监理大纲并报采购人审批;

4.严格按照审批后的监理大纲执行监理服务;

5.监理服务期间不得调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换需经采购人同意;

6.采购人在服务期间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合同约定。

7.供应商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单位进场一周内向采购人提交监理规划一份;每月25日提交本月监理月报或专项报告(若有)一份。

8.在采购公告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需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9.知识产权要求: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因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造成第三方的侵权,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安全责任:供应商须依法用工,并做好员工安全教育;监理服务期间,发生劳动纠纷和意外、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1.监理人员驻场要求: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提交的人员名单相一致,且在施工期间必须常驻现场。若出于某种原因需要暂时离开现场时,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凡监理人员未按时进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离开现场的,监理单位应按500元/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本工程管理期间,项目负责人每天 24小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项目负责人在 24 小时内联系不上,采购人有权按每次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处理。

四、验收及付款

1.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采购公告、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2.付款方式: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五、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工、成本、设计、食宿、交通、安全、税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本项目为一次报价,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现场统一提交。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项目名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青衣江校区深化完善项目监理服务

报价(元)

备注


小写:                 元;

大写:                

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六、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后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20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0%。

2

(监理大纲)质量控制措施

8分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案有针对性、对把握重点、难点及关键点等节点准确、合理,工作具体、落实到位、措施到位,优得6-8分,良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得0-2分,无得0分。

3

(监理大纲)投资控制措施

8分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方案科学、合理、满足目标任务要求,投资控制严密、控制方法得当等措施到位,优得6-8分,良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得0-2分,无得0分。

4

(监理大纲)进度控制措施

8分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方案科学、合理、满足目标任务要求,节点工期控制严密、控制工期方法得当、跟踪落实具体、检查详尽等措施到位,优得6-8分,良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得0-2分,无得0分。

5

(监理大纲)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分

对涉及安全的关键部位、工序检查落实到位,合理、科学、措施到位,优得6-8分,良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得0-2分,无得0分。

6

(监理大纲)合同信息管理

8分

对涉及安全的关键部位、工序检查落实到位,合理、科学、措施到位,优得6-8分,良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得0-2分,无得0分。

7

(监理大纲)组织协调

8分

根据协调配合措施是否合理,协调能力关键线路和关键点是否进行预见并对策等进行综合评定,措施到位,优得6-8分,良得4-6分,一般得2-4分,差得0-2分,无得0分。

8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

23分

1.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监理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监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同时具有工程监理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加5分,以最高职称进行加分,不重复加分;本项最多得8分。

2.配备 1 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得3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高级职称以上加2分,以最高职称进行加分,不重复加分;本项最多得5分。

3.配备 1 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加3分,本项最多得6分。

4.配备 1 名造价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 4分。

注:所有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所有注册证书均需在本单位注册。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时验证通过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注册证等证明资料。

9

履约能力

9分

2021年 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得3分,本项满分9分。

注:供应商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节、假日除外);本次采购采用邮箱方式报名,邮箱地址:412467792@qq.com;投标人以收到邮箱回复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8月16日9:00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一套)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5楼5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1日通知。

4.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自行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采购公告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

公司法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属于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授权委托证明(加盖鲜章)及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7.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话:19981657937

业务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9108103917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485日